山东省人民*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区划的通知
鲁*字〔〕87号
烟台市人民*府:
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81号文件批复我省,同意对你市部分行*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区域为蓬莱区的行*区域,蓬莱区人民*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原蓬莱市*府驻地)。
二、你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区划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区划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府。
三、行*区划调整涉及的行*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厅。
山东省人民*府
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年6月19日印发
来源:山东省*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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