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充急需紧缺教师,促进长海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县*府同意,长海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人,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届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年龄截止时间为年2月28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
长海县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