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小药店、小诊所等“三小场所”
看病就诊请主动配合
做好信息登记
疫情防控,从你我做起
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医院、小诊所、小药店(以下简称“三小场所”)应用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三小场所”须扫描各自行业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