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规定,年长岛综合试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中小学教师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年6月7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除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年及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年6月6日(含)之前取得。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年及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府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均为教育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至年6月18日下午17点结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同时将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cdjy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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