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办〔〕9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系统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共人,其中普高41人,职高19人,初中人,小学人,幼儿园人。
二
招聘对象
1.全国重点大学和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指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届毕业生,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纪、*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职教口语专业岗位要求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中,①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②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③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不限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报考条件:全国重点大学、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在校期间获得学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本科毕业生(余杭区户籍或生源地放宽到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报考径山、*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音乐、体育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条件不作限制。
四
招聘程序
(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网址:
资格审查。年12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学校和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放宽到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面试
面试总分为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6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年12月3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数、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5.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岗位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6.考察
由招聘学校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的规定组织考核。
7.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策规定的除外)。
聘用人员于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其中届毕业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约,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约,取消聘用;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二)
学校自行组织招聘程序:
余杭高级中学、余杭第二高级中学、径山镇、*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校、杭师大附属学校(五常中学、五常中心小学、仓前实验中学、仓前实验小学)、余杭区蔚澜学校招聘岗位和各中职职教专业课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面试,各校招聘面试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五
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7.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