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教育发布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山东省第十批特级教师人选的公示》,确定丁立美等名教师为我省第十批特级教师人选。《公示》的具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第十批特级教师人选的公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5号)要求,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丁立美等名教师为我省第十批特级教师人选。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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