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年全省共选拔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工作安排,5月中上旬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6月22日全省组织招募笔试。
据悉,本次招募范围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校-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对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对省财*困难县(市、区)、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知》明确,自年9月1日起,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对财*困难县(包括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万元提高到1.7万元,对其他非财*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元。
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根据安排,今年7月底前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确保8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到岗。据悉,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招募2.78万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