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名(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长子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⑥现役*人和在读学生;
⑦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⑧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⑨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子县人民*府门户网站(